和音:共逐现代化之梦 共筑命运共同体
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,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使命,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。经过多年实践,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,不断健全吸纳民意、汇集民智工作机制,拓宽联系群众渠道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努力做到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。在立法、监督等工作中,通过调研、座谈、论证、听证、评估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广泛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,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。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是国家立法的一项重要制度,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最直接、最便捷、最有效途径。2023年,通过中国人大网对17件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约18万条,许多内容被吸纳进法律条文中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”。目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,带动省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,充分发挥了国家立法“直通车”作用。